山水相逢 第4章 故城故人

纪柔衫蜜月归来,莅临林艾的小屋参观指导。

“哎,你这小区挺老的啊,供暖没问题吧?北京的冬天可不是开玩笑的。”

“哎,这厨房怎么还用煤气啊?太危险了,回头给你稍一电磁炉来。”

“哎,你这墙壁不回潮吧,楼上不漏水吧,怎么觉得屋子里湿气挺大的?”

纪柔衫边背着手转悠,边评头论足,操心不已,恨不得给林艾把整屋子的家当通通换新。

林艾一把拽住她,摁到沙发上,朝天花板指了指,笑,“我这是顶层,真要还有楼上漏水的话,那就只能是雷公电母了。顾夫人,你的好意我心领了,不过真的不用大费周章给我换东西了,我不是住得好好的嘛?”

“好吧好吧,拗不过你。”纪柔衫撇撇嘴,左右一环顾,勉强放下心来,“不过,这小屋子倒真是被你拾掇得像模像样。”

她美目流盼,像少年时那样勾住林艾的脖子,调侃,“真真是贤妻良母的好苗子。”

林艾莫名地就有些脸红。

“说吧,行动进行得如何了?”纪柔衫往沙发上一靠。

“什么行动?”林艾沏茶的动作停滞了一秒,复又继续。

“你那点小心思,我还看不出来?”纪柔衫眨眨眼,露出洞悉的笑容,“你英国的工作正处于上升期,却突然决定回国。祖国大好河山,你哪都不去,偏偏选了北京。可别说,是为了我啊。”

林艾笑了笑,把茶杯递给她,轻嗔:“我怎么就不能为了你啊?”

纪柔衫笑嘻嘻地凑上来,吧唧就在林艾脸上亲了一大口,“我知道你也爱我,不过,你要是再不招的话——”她坏笑着,勾了勾手指,做出挠痒的动作。

“顾夫人饶命啊!”林艾一挠就倒,举手投降。

“柔衫,我好像回到了高中那个时候,再一次摸不准他的心。有的时候,他还是那个我七岁起就认识的大男孩,笑起来光芒四射,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态甚至是每一句话的语气,都是我闭上眼就能重现的熟悉。

“可有的时候,我又好像不认识他。我能清楚地看见这五年分别的时光在他身上碾压过去的痕迹,像是轧出了一条鸿沟,横亘在我们之间。我站在这边,他站在那岸,陌生又遥远。”

林艾捧着茶杯,倚在纪柔衫肩上,将思虑娓娓道来。

纪柔衫托着腮帮子,听完她的话后,叹了口气,“程远暮这几年的变化确实很大,商场如战场,他要是还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大男孩,根本不会存活到现在,更别说打下手上的这片江山了。”

她一耸肩膀,林艾搁在她肩上的脑袋也随着起伏,“你还说他,你难道没变吗?我看你们俩,这五年都是各自历劫修仙了。”

林艾无声一笑,闭着眼靠了一会,忽地幽幽说道:“如果有可能,真想补上他这五年的故事啊。”

她本是一句喟叹,纪柔衫却认真地思考起来。

“这我是爱莫能助啊,这几年,我和老顾也是磕磕绊绊,大灾小难,撒了一地狗血,自顾不暇。

“程远暮那些生意事,我真是不清楚。而且,自从你们分手以后,他估计是恨屋及乌,连带着对我也横眉冷对,要不是结婚,我都请不来他呢。”

纪柔衫说着说着,却突然感觉林艾的半边身子一僵。她立时反应过来,连忙改口,“哎呀,什么恨屋及乌,用错词儿了。一日是学渣,终生是学渣……”

林艾低着头不言不语。纪柔衫暗暗懊恼,再解释反倒欲盖弥彰,只好继续着方才的话题说下去。

“不过,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故事,或许可以去问问一个人。他是程远暮的律师,两人关系极好,我在杂志访谈中见过好几次,名字我给忘了。好像是叫……季什么,季节?不是……叫什么来着……”

“季时。”纪柔衫望着天花板,正搜肠刮肚拼命回忆中,耳边传来林艾清晰笃定的声音。

“哎对!”柔衫很开心,“你认识啊?”

林艾点点头,“想来也是他。”

“既然认识,那就更好办了,你不是说程远暮公司有事这几日正忙吗?正好趁着这空档期,把这位季律师约出来好好聊聊。”

“你怎么比我还着急?”林艾牵住好友的手,“下周吧,这个周末我要回厦门一趟。”

“回厦门?”纪柔衫有些惊讶。

“见一群好朋友。”林艾微笑,看向窗外,北方的天空高阔辽远,云线翻涌着,如同倒置的海洋。

这里曾是她的远方,那里曾是她的故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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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小巷,一间酒吧,一块招牌,一首歌,一个字。

时隔五年,林艾再一次站在“归”的门口。这里像是一处被时光遗忘的角落,温和而又执拗地保存着往昔的容貌。

秋日午后,天气晴好,寂静无客,酒吧蜷于巷陌深处,慵懒小憩。

林艾抬起手,轻轻推开了大门。

里面静悄悄的,空无一人,没有开灯。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后,视野里的一切渐渐清晰可辨。客座,吧台,舞台,所有的陈设都与她的记忆一一吻合。

台中央静静立着一架话筒,正是当年她生日之际乐队众人所赠的礼物。五年了,即使歌者已不在,它依旧站在这里,陪伴着留在原地的人。

若说唯一不同的地方,便是之前空白的墙面挂上了许多相框。

林艾走近细看。有乐队的演出照片,也有日常的生活留影。最显眼的是几张合家福,冬冬,老花,超人……他们身边依偎着美丽的妻子,手中抱着可爱的婴儿,冲着林艾微笑,好像在说,好久不见。

一股热流霎时涌上心头,林艾的眼眶瞬间潮湿。五年了,记忆里那群嘻嘻哈哈的大男孩,竟然都已经娶妻生子,成家立业,拥有了这世间最平淡却最奢侈的幸福。

真好,真好啊。

林艾的手指轻轻拂过故人的笑颜,停留在了中间一张最大的照片上。大概是以前某位听众照的,背景就在酒吧。

灯光从舞台上方垂落,笼罩着正在演出的五人。冬冬在敲鼓,老花在弹键盘,超人和颜觉拨着吉他,话筒前,女孩正在唱歌。他们的神情专注投入,年轻的面庞闪闪发亮。

林艾怔怔地看着这张照片,歌声和欢呼恍恍惚惚地响在耳畔,似梦非梦,一时间,思潮起伏,感慨不已。

“砰!”

一声礼炮乍然响起,紧接着酒吧里的灯被全部打开。

林艾被突如其来的强光刺激,下意识地挡住眼睛。从指间的缝隙中,隐约看到五彩的礼花纸屑扬扬洒落。

“小学妹!欢迎回家!”有熟悉的欢呼声。

林艾心中猛地一跳,霍然转身。身后,颜觉、冬冬、大圣、超人、老花,仿佛凭空出现一般,齐齐站在她身后,手中拿着万花筒和气球,正朝她眨着眼大笑。

“你们——”林艾吃惊地瞪大眼睛。

“你不肯让我们去接机,我们只好守株待兔啦!”大圣又拉开一筒礼炮,亮晶晶的纸屑漫天飞舞,如同白日繁星,“小学妹,等你多时了!”

“尽吓人。”林艾的话语都带上了轻微的鼻音,看着暌违的众人,弯起嘴角笑,嘴上嗔怒,眼圈却悄悄地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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饭桌上,冬冬又挟了一筷子菜,堆到林艾已经满满当当的碗中。

“酒吧还是老样子,生意不错,但也算不上大红大火。你出国之后,李颉还不死心,又来游说过几次,老大可不跟他客气,来一次拒一次。他碰了一鼻子灰,后来终于放弃,再没有出现过,估计是忙着去别处挖人了。”冬冬说起这五年的事,下巴指了一下颜觉,朝林艾露出“你懂的”的熟稔笑意。

“酒吧没什么新鲜事,可是这几位呢,人生可是有了质的飞跃。”大圣抢着接过话茬,朝其余三人点了点,笑,“自从冬冬第一个结婚生子后,老花和超人就像被点了穴一样瞬间开窍,争先恐后地就把人生大事落实到位了。五年三场婚礼两场满月酒,随份子差点把我和老大随得倾家荡产。”

大圣一脸苦大仇深地开玩笑也就算了,关键是林艾的眼角余光瞥到连颜觉也露出了万分悲痛的表情,顿时乐得笑出了声。

“恭喜恭喜!”她朝三人拱手,发自内心地觉得高兴,话音一转,看向说得正起劲的大圣,“哎,你呢?”

大圣被她这么冷不丁问道,差点没噎住,摆摆手,明显有些心虚,“咳咳,我还早,我还早……”

“你大圣哥是桃花朵朵开,不知该选哪一朵摘。”冬冬调侃,众人哄笑成一团。

林艾看着这些朋友,忍不住扬起嘴角。这种感觉令她动容,像是一条流浪的鱼,重新游回了包容过她的温暖的海洋。

饭后,三位已婚男士纷纷告辞,回家陪老婆抱孩子,大圣寻了一个由头也走开了。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,最后,陪着林艾走回酒店的,只剩下颜觉。

月光很好,照得人眉眼透亮,心中也清明。

“这次回国,就不再走了吧?”颜觉缓步在她身侧,问。

“嗯,工作也稳定了,目前算是在北京定居下来。”

颜觉一笑,“挺好。”

五年后,他蓄起了胡须,举手投足温和自持,曾经的故事在眼中沉淀出了一份澹然,那些伤痛终被时间洗刷褪色,变得极淡极淡,不值一提。

“你这走的,是沧桑大叔那一派风格?”林艾看他一眼,问。

颜觉摸了一把下巴上的胡茬,顺着她的话自嘲,“以前这一款不是还挺受欢迎么?现在的小姑娘们啊,审美风向换得太快了,跟不上。”

“乐队里,不会就你还单着吧?”

颜觉不承认,也不否认,只是微微笑起来,眼角隐约可见风霜。

“我有这一群朋友,已经知足了。”沉默片刻,他开口道,看向前方,有一晃的出神。

林艾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,发现对面商厦挂着一排巨幅的广告画。其中有一个女子,长发如瀑垂在半边肩膀上,明眸皓齿,容光照人,正是如今声名大噪的苏绯。

颜觉的目光在那张精致的脸上如流水一般平淡淌过,没有半点波澜。